江苏职称评价政策向基层倾斜

来源:职称计算机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
 

职称评价政策向基层倾斜

乡土人才也能评正高

7月30日,江苏省公布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向用人主体放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特别关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等重点人才群体评价。

1.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

2.创新设立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制度。江苏在国内率先在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4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

9月底前将制定出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1月底前开展首次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3.江苏省将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

4.对基层一线职称评价政策倾斜力度将加大,长期在基层一线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时,对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的权重也将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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